一、2023长安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一)信息审核登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下载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
2、信息审核预约(7月5日15:00-7月12日15:00)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先网上预约信息审核点和审核时段。长安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预约户籍地学区学校;非长安区户籍、符合入学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预约居住街道的随迁子女审核点;优抚对象子女预约优抚对象子女信息审核点。
预约方式: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用手机、电脑登录指定网址((http://www.isxzk.com:9109/)进行预约。
(点击查看:2023长安区入学信息审核预约与地点)3、审核登记。7月8日9:00至7月20日17:00
学生家长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公办初中设置的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生入学安排
公办学校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学位供给、登记入学人数和居住分布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采取统筹分流的办法安排入学。
学位有限的学校,实行“入学条件梯次招收”制度,由招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入学细则。
(三)招生录取
7月31日-8月1日,各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二、长安区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公布计划
7月7日,区教育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各民办学校招生总计划核减直升适龄儿童少年(高校教职工子女、业主子女等约定群体)后的剩余计划数面向社会招生。
(三)网上报名
时间:7月9日8:00-7月21日18:00
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按照流程填报信息,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申请参与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应慎重决定是否参与电脑派位,凡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流程完成录取的学生,不得随意放弃录取结果。
(四)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时间:7月23日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补录
时间:7月25日-26日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学生再次登录报名平台进行补录报名。
3、免试招生
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按照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4、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办理入学
时间:7月31日-8月1日
公办、民办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时间:7月31日-8月1日
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